关于严厉打击窜货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窜货的通知 公司各大区经销商加盟商: 鉴于当前个别客户无视公司渠道管理制度,肆意窜货,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,造成了极坏影响。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,保护各区域客户的利益,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,创造一个和谐公平、积极向上的市场竞争环境,公司必将严厉打击窜货,并严格执行相关的处罚制度。 重申2009年公司对窜货的处罚制度,具体如下: 凡发现窜货行为,经公司确准后,同时给予以下处理: ①进行通报批评; ②第一次罚款1万元;第二次罚款2万元以此类推,罚款未交前,停止开单和发货; ③取消尚未兑现的特价支持,经销商“窜货”超过三次,公司将取消其年度星级排名,并取消尚未兑现的所有返利,终止年度协议。 希望全国的经销商迅速行动起来,严格遵守公司规章管理制度,规范经营,相互监督,共创一个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,为共同的抗衰事业再创佳绩,再立新功。 特此通知! 香港瑞德琳凯国际医美健康事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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